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特殊教育专业是针对特殊需要儿童(包括聋盲智障、各种身心发展障碍、情绪行为问题以及天才儿童)进行教育,实现医教、保教、康教的结合运用,使特殊需要儿童在学龄前期得到抢救性康复,从而尽可能成为普通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融入社会,实现教育公平。我院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从一定程度上为安徽省特教事业的发展培养专业性人才,为特教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