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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市轨道交通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4-13 21:13:25
湖北省城市轨道交通学校招生简章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且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考成绩合格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二、招生录取
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公布的为准;
2、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
4、2022年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按当地招生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招生地区及专业计划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四年,计划招生30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分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确定。
四、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按2022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927290042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