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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专艺术学校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30 18:27:50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健康、积极的宿舍文化氛围,建设内务整洁、秩序井然的宿舍育人环境,规范学生的住宿行为,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建设好。寝室全体同学积极向上,文明礼貌,不传播、不张贴不健康影像、字画等。


2、内务整理、卫生好。严格按照寝室文明管理要求,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


3、文明纪律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言行。寝室同学积极向上,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讲安全。


4、公物爱护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无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团队精神好。寝室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班级和学校荣誉。


二、评选标准(满分100分,采取倒扣分)


1、寝室内务及卫生(共50分)


(1)寝室安全、卫生值日制度健全、落实;(没有落实扣3分)


(2)地面、墙壁、门窗、柜子打扫不干净,天花板有蜘蛛网;(发现一处扣1分)


(3)室内卫生工具及物品摆放不整齐;(出现一次扣1分)


(4)毛巾、口杯、牙刷、牙膏、脸盆等物品摆放凌乱,不整齐;衣物、鞋子不按要求摆放整齐;(发现一处扣1分)


(5)床面不整洁,被子、枕头等用品摆放不整齐;(发现一处扣1分)


2、寝室安全及纪律(共50分)


(1)按时作息,无人睡懒觉,没有晚归和不归寝的学生;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学生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若违规一次扣1分)


(2)中午、晚上按时就寝;不玩牌下棋、不喧哗吵闹、不骂人打架等;寝室长应及时向管理老师反映异常情况,如未及时反映,扣3分。(若违规一次视情况扣1至3分)


(3)遵守公德,不向窗外倒污水,乱扔果皮、垃圾等;(若违规一次扣1分)


(4)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和班主任管理,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违禁携带电器、打火机、刀具等危险物品;(若违规一次扣1至3分)


(5)爱护学校公物,节约水电。(若违规一次扣1分)


三、评比方法:


1、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在学生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公寓生活教师在学生科的领导下,每天负责对学生寝室检查(上午、下午各一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与班级考核挂钩。一周一汇总,一月一评比,每周公开表彰。


2、“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凡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均为“文明寝室”;月得分在75~89分者为合格寝室;月得分在60~74分者为基本合格寝室;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寝室。(每学期末汇总评比文明宿舍)


3、寝室内务标准施行加强检查和公示制度,促使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


①每周一或周二下午时间班主任必须深入本班寝室指导学生按寝室卫生内务标准进行内务整理,并强调学生注意保持。


②每周一下午学生科干部教师必须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督导,校领导进行抽查验收。


4、两检查:(打分制)


①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学生科进行安全卫生专项检查。


②其余时间上午和下午由生活老师和学生会干部按标准进行检查。


5、两公开:学生宿舍常规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每周汇总考核。


四、奖惩办法


1、每周“文明寝室”由学校颁发流动锦旗,全校通报表扬;学期文明宿舍由学校公开表彰,寝室成员给予奖励。


2、当月评比不合格学生寝室,由学校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连续两个月评为不合格的寝室,所在班级不能评为学期“文明班集体”。